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彭琰 记者 肖宇轩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在网站公布深圳新东方培训学校价格违法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新东方培训学校被罚款151744.2元。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显示,深圳新东方培训学校的处罚事由为价格(含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该违法案公布的信息还有,处罚结果为罚款151744.2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为俞敏洪。
公开信息显示,深圳新东方培训学校成立于2003年8月,开办资金2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俞敏洪。其业务类型为普通高中学科类校外培训、社会人员文化培训、涉外非学历教育培训,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7日深圳商报记者拨打了深圳新东方官方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相关情况”“不了解相关负责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