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一老太袭警被警方击伤后抢救无效死亡。事情的发生在9月10号的凌晨,重庆万州警方已经发布通报了,那我们先来说一个法律问题,就是什么情况下民警可以开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及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以暴力手段抵制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警告无效的可以开枪。
也就是说他有三个前提条件:一是对方使用暴力,二是有危及民警生命安全的现实危险,三是已经警告但是无效。
再来回头看这起案件,这是怎么回事呢?
警方原本出警,是处理一起家暴,当事人,是一对已经离婚四年的夫妻,但是一直同居到现在,年龄都是45岁,那十号凌晨一点左右,醉酒的男方李某对前妻陈某进行殴打,从牌楼街道的家中一直追打到外面青岩坡的附近,女方就报警了,民警迅速出警将陈某护送回家进行调解。
但是男方李某情绪激动,当着民警的面继续打骂前妻陈某,民警就去阻止,结果这个李某又反过来对民警进行辱骂推打,这可是袭警,民警的于是对他实施了约束控制。
这时,李某69岁的老母亲万某看见自己的儿子被控制,就上前阻制,还躺在地上打滚,然后闭眼称自己身体不适,民警就立即打了120,但是急救医生到了之后,老太万某拒不配合检查,随后起身到厨房拿菜刀挥舞袭击民警,民警对他警告无效后,使用枪支将其击伤,最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这是警方通报的全过程,值得注意的是,通报最后,有一句话,检察机关已经依法启动调查工作组正在调查处理中。
要说明的是,检察机关启动的这项调查,其实是属于法律监督程序,就是通过对包括执法记录仪在内的各项事实细节进行客观深入的侦查确认,判定它是属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还是过度执法,也就是说,是对执法行为进行合法性的审查。
这既是严格执法,也是保障各方的合法权利,是必要而且重要的,能够有力的维护我们的执法与司法公正。最后要提醒的是,袭警是重罪,刑法修正案11专门增设了袭警罪,而两高一部,也就是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在2020年出还专门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切不可一时冲动,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