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南明区司法局湘雅司法所、狮峰路社区居委会联合开展“民法典进社区”活动。活动特邀贵州威迪(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狮峰路社区村(居)法律顾问高海云,走进花溪大道北段63号院、65号院、67号院,在小区物管会成立征求意见民主会上,为居民现场解读物业相关法律知识,化解业主与物业纠纷疑惑,助力小区物管会顺利组建。
宣讲现场,高海云律师避免生硬输出法律条文,用居民听得懂的家常话,重点讲解两大核心内容:一是结合民法典规定,梳理业主与物业之间常见的矛盾纠纷,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教大家依法理性维权;二是依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详细说明物管会的成立意义、法定流程和职能作用,同时讲清物管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者的区别,解答居民心中疑问。
此次普法宣讲紧贴居民生活实际,把法律知识送到家门口,既有效提升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也让居民全面了解物管会成立的相关事宜,为三个小区物管会规范成立、推进小区自治管理提供法治护航,进一步推动法治社区建设,营造和谐有序的小区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