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们物业公司的案件,法院、政协、住建、三厂街道的工作人员能一起帮我们做协商调解工作。”近日,海门某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在海门法院“有事好商量和融协商”议事室由衷感慨道。
2021年8月某日下午,原告沈某在小区电梯间滑倒摔伤,沈某陈述其摔伤的原因是小区地下室潮湿,物业铺设地毯不当,故要求物业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该案原告起诉至海门法院后,经当事人双方同意,进入诉前调解程序。2023年8月31日,为高效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海门法院利用“有事好商量和融协商议事室”平台,经邀请,政协、住建、三厂街道工作人员一起参与案件诉前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被告物业公司称,小区地下室返潮现象集中在6-7月份,前期也有业主摔倒,但都没有受伤,像原告这样出现骨折的是个例。而且,物业公司已通过铺设防滑垫、组织物业保洁除湿等措施,来履行物业管理义务,原告就自己的摔伤也有一定的过错。所以,关于责任承担的比例,希望通过诉前调解和原告进行协商。
该案后续通过背靠背调解,虽然当天就赔付金额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就案件的事实、鉴定的结果双方基本已无异议,原告就赔付的金额也作出了相应让步。调解结束最后,住建部门对小区地下室返潮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在听取政协、街道工作人员建议后,物业公司就后续管理也提出了相应改进措施。
接下来,海门法院将继续发挥“有事好商量和融协商议事室”“协商+调解”模式优势,在坚持司法独立、公平正义的原则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解纷通道,共同助力海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张小敏)
编辑:李小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