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捷(002021)9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于公安司法机关获悉,公司原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周海涛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万元;禁止周海涛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关的职业。
公开资料显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是一家以从事专用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ST中捷表示,周海涛自2019年12月11日起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上述判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8月23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ST中捷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就此事件作出说明。
深交所公告显示,*ST中捷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7年6月27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投资”)分别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信托”)签订《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信托贷款合同》。上述合同约定,国通信托受托管理广州农商行25亿元的信托资金(具体数额以实际交付为准),将信托资金用于向华翔投资发放不超过25亿元的信托贷款,贷款专项用于华翔投资补充流动资金,信托期限为48个月。
同日,*ST中捷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周海涛在《差额补足协议》上签字,安排加盖公司公章并事后隐瞒。该《差额补足协议》约定,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广州农商行在《信托合同》约定的任一核算日(含利息分配日、本金还款日以及信托提前终止日)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ST中捷应向广州农商行承担差额补足义务。*ST中捷未就签订《差额补足协议》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民终1734号),《差额补足协议》不具备保证合同的从属性特征且不足以认定为*ST中捷等的真实意思表示,对*ST中捷等不发生法律效力,但因*ST中捷对法定代表人负有选任监督的责任,并对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的行为存在一定的过错责任,因此判决*ST中捷在95,140万元的范围内对华翔投资不能清偿债务向广州农商行承担赔偿责任。
*ST中捷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周海涛滥用权利,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协议,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违背忠实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1.9条、第3.1.10条的规定。
*ST中捷未及时就前述签订《差额补足协议》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内部控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8.1.1条、第8.1.9条的规定。
*ST中捷时任董事长马建成、时任财务总监叶丽芬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的规定,对*ST中捷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周海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马建成、时任财务总监叶丽芬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四、对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周海涛给予公开认定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业绩方面,*ST中捷8月30日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3.82亿元,同比减少25.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8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037元。
*ST中捷表示,受下游缝制设备行业市场需求走弱和下行态势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上年同期下降,同时受美元汇率波动,汇兑收益同比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期间费用占销售收入比率较上年同期上升;前述主要因素共同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二级市场上,截至6日收盘,*ST中捷跌0.94%,报2.11元/股。
来源:读创财经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