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曝光了“陕西榆林荒漠化地区违建高尔夫球场,无任何审批手续营业十余年”。9月12日晚,陕西榆林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
2023年9月12日17时许,央视新闻客户端发布:“陕西榆林荒漠化地区违建高尔夫球场,无任何审批手续营业十余年。”对此,榆林市高度重视,成立由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和榆阳区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彻底调查。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
根据央视新闻调查,涉事的“绿淘沙·大漠生态城”内的高尔夫球场,球场工作人员介绍,该高尔夫球场2008年开始建设,2011年对外营业。球场规划超过4000亩,因为整个球场分布在众多沙丘之间,球道起伏较大,在这里打球比一般高尔夫球场更具挑战性,是中国少见的沙漠高尔夫球场。球场实行预约和会员制,会员卡最低32万元,商务卡46800元。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价格不菲,但是每天来打球的人不少,少则70、80人,多则近200人。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从2004年1月10日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一律不得批准建设新的高尔夫球场项目。
央视新闻据此提出质疑:为何榆林市“绿淘沙·大漠生态城”内的高尔夫球场会在2008年开始建设呢?球场有没有相关审批手续呢?
针对这一问题,9月12日,记者走访了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榆林市发改委社会发展科工作人员表示,绿淘沙高尔夫球场没有履行过立项审批手续。记者从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绿淘沙高尔夫球场是一个没有审批手续的违法建设项目,经数据中心对比第二次和第三次国土调查卫星图,在高尔夫球场建设前,土地属性为“灌木林地”。初步统计,绿淘沙高尔夫球场仅18个球道占地就达到了2960亩,所有地上建筑均属于未批先建。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榆林市“绿淘沙·大漠生态城”开建的2008年前后,正是榆林当地腐败问题频发的一个时期,时任市委书记李金柱、市长胡志强此后双双被查。
2023年5月29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金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李金柱,男,汉族,1955年2月生,河北沧州人,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研究员。李金柱早年长期在原煤炭工业部任职。
2006年4月,李金柱来到地方任职,首站是陕西榆林——榆林市位于陕西省最北部,资源优势突出,煤、气、油、盐资源富集于一地。李金柱先后出任该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2008年2月,李金柱任榆林市委书记。
2011年5月,李金柱升任陕西省副省长。任职陕西省副省长期间,他主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国资监管、安全生产和中小企业方面的工作,并参与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作。2015年1月,李金柱转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3年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换届,时年63岁的李金柱未再连任。
公开报道显示,胡志强,山西人,1963年10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胡志强曾任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2008年2月接替李金柱任榆林市委副书记、市长,2011年7月又接替李金柱任榆林市委书记,2017年调任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
2018年6月12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胡志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2月,陕西省纪委监委发布了胡志强被“双开”消息。
经查,胡志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破坏政治生态;贯彻执行脱贫攻坚战略部署不力;搞政治攀附;理想信念缺失,搞封建迷信活动;对抗组织调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要求下属单位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权为亲属及身边人员谋取私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干部任用上丧失原则,搞一团和气;在组织对其有关问题进行了解时,不如实说明情况;违反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不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严重违反群众纪律,漠视群众利益。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滥用职权,违规安排调查有关问题。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此后,在已经公开的多起案件的判决书中,深耕煤炭领域多年的李金柱、胡志强均被点名涉入多起贪腐案件。
2019年8月20日至21日,西安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受贿一案。起诉书显示,检方指控胡志强所收财物包括人民币、美元等外币、黄金制品、汽车、书画、茅台酒及中央空调。界面新闻将其所收外币金额以目前汇率折算,胡志强被控收受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04亿元左右。其中,有33人因工作安排、职务调整或职务晋升向胡志强行贿,共计行贿人民币2700多万元。
向胡志强行贿上述财物的人员,除了陕西前首富高乃则等商人外,还有一众榆林官员,如榆林市米脂县委原副书记刘焕、佳县原县委书记辛耀峰、榆林市人社局原局长张小明等人。而胡志强的妻子杨博芳、妻弟杨志军等人,也被指多次参与胡志强的受贿犯罪,受贿地点多在胡志强在榆林的办公室或其位于榆林、西安、太原、北京等地的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