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大就《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在新增的第三十四条里,有了如此新增规定:
“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将被处以罚款和拘留”。
如果这一条内容,最终确定写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我们不妨来对照一下网红大V、著名“爱国表演艺术家”的司马南,他会不会一如其所言的“马云去派出所才更精彩”一样,也变成了“司马南去派出所才更精彩”呢?
其一,司马南最典型的“爱国表演艺术”——“反美工作,去美是生活”,确实是很精彩的表演。
司马南作为知名“口力劳动者”,其“上嘴唇接天、下嘴唇挨地”之“口力活”的典型性表现,便是他对“反美是工作,去美是生活”的形象化诠释了。
司马南在国内利用流量、收割韭菜,赚得盆满钵满后,不知是用什么手法,将外汇润到了美国,十几年前就在美国买房置业,成了知名美国业主,年年为美国政府贡献房产税,且司马南不仅自己去美国——哪怕被美帝的劣质电梯夹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而且,他的儿子、媳妇及其亲戚也在美国买房、学习、生活。
可再看司马南在国内,却都在天天大肆宣传什么呢?——司马南在采访中公开声称
“不是咱不去美国,咱也没有钱润到美国啊”“实话说,美国那个鬼地方,你倒找我钱,我都不去,有啥意思啊?”,但当他否认了十余年的这则谎言被揭穿后,司马南却轻描淡写、脸不红心不跳地说:“我是与朋友一起,在美国买了一个小房子”!
而司马南在参加美国一个电视频道制作的节目中,却说他进入美国议会,美国议员如何地平易近人,都能跟他们很容易地交流,还大赞美国的民主制度等。
在谈到美国治安时,司马南还夸赞道:“美国这个小镇,最让我感动的是治安好!这么些年来基本上没有刑事犯罪,警察从来没有掏出枪对准人的……这儿治安又好,风景又好,气候又好,到这地方不走了!”
“这儿简直是神仙呆的地方,像天堂也不过如此,我这辈子做过很多坏事,想不到活着的时候,就能来到天堂!”
……
人们看到这儿,对于一个一边嘴上,反美反得如此高亢有力,但身子却如此诚实,早已在美国置业安家,对于这样的“人格分裂者”,则说司马南是伟大的口头爱国者好呢?还是说,他成了一个身体力行,甘愿为美纳税和为美宣传的“美丽”大使呢?
现在,问题也就来了,对照“伤害民族感情”入法的可能,如果有人觉得如此言行不一、人格分裂的司马南,是伤害了广大国民的感情,那么,他应不应该是“去派出所才最精彩”呢?
其二,司马南曾狂批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的一宗罪——莫言受邀请访日,并写下与此相关的文章,遭到了司马南的痛批。
可是,此后司马南本人也同样应邀访日,且与日本友人一起穿上和服,山吃海喝不说,还拍下多幅图片,并写下赞美日本的文章公开发出——显然,“只许于力放火,不许莫言点灯”,这又是一个鲜明的人格分裂之典型例子了。
问题也是,如果“伤害民族感情”入法,那么,作为也算是一个公众人物的司马南,如此招摇过市在日本身穿和服、公开宣传的做派,是不是也一如他内涵马云那样:“司马南去派出所更精彩”呢?
其三,司马南曾在连线俄罗斯一知名媒体人时,恶狠狠地恐吓国人道:“谁敢拿历史说事,影响了当下中俄关系,格杀勿论!”
如此对国人使狠、耍横的司马南,其观点就一定代表了正确和正义吗?能代表国家的立场吗?——事实上,看看国家对俄乌关系的观点,就能明白,显然并非是司马南之所言的“格杀勿论”之立场。
那么,司马南这种对内血淋淋的内斗、内讧之精神,是不是也在伤害着“民族感情和民族精神”呢?
司马南一会儿跑到俄罗斯大使馆庆国庆,一会又溜进美国大使馆庆国庆,如此变色龙般的骑墙派玩法,算不算是伤害民族感情呢?
不知面对如此自我矛盾、前后不一、言不由衷、言行不一的自己,司马南会否在看到“伤害民族感情”入法时,犹豫着该表达支持?还是反对呢?
其实,由此也不难看出,对于“伤害民族感情、民族精神”入法,真的是需要慎重了:
一是何谓抽象化的“民族感情、民族精神”?若其入法,就要有严格的内涵与外延才行。
二是对如此宽泛的表述入法时,人们无法确切知晓何为违法、何为守法之下,公众会对此难以把握,甚至是无所是从。
三是执法者因此宽泛的概念化入法,有了更为自由的执法裁量权;且因执法个体而异的不同理解之可能性大增,也会造成执法不严或执法过严,甚至会出现“执法违法”之情形发生;
四是因“民族感情、民族精神”概念、理念的宽泛性、发展性、变化性,也说明了其会让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做出不同的理解与感受。
若将“伤害民族感情、民族精神”入法,也就会产生舆论上的对立、人群的撕裂,就像对司马南这位“爱国表演艺术家”的评价一样,有人要“誓死保卫司马南”,有人却坚决反对其极左思想,以及其将爱国当生意的流量炒作表演。
那么,此时,是让司马南继续在网络上,蹦高跳下地继续进行其爱国艺术表演呢?还是像他自己捣鼓马云的那样——“司马南去派出所才更精彩”呢?【原创评论:瑜说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