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12日讯(通讯员 曾纪雄 陈怡 记者 万凌云) 看牌比打牌还激动!65岁大妈赢了牌,74岁大爷围观时太激动,竟然把大妈拍骨折了……9月12日,镇江丹徒法院发布这起“特殊”的官司详情。目前,被告刘掹(化名)已经将赔偿履行完毕。
诊断
主审法官介绍,刘掹与王瑢(化名)为同村邻居。2022年9月,王瑢与刘掹的女儿一同打麻将,刘掹坐在王瑢身后围观。其间,王瑢赢了一把险牌,刘掹激动起身喊道“哎呦,兴得嘛(当地方言,手气好的意思)!”并在王瑢肩背处拍了几下。王瑢感觉身体不适,当即提出口头抗议,但刘掹称王瑢赢了牌替她高兴。双方言语交涉了几句,未发生其他冲突。
随后,刘掹因事离开了现场,王瑢则继续与其他几人打牌。刘掹离开没多久,王瑢身体不适症状加重,无法继续打牌,开始觉得头晕,就闭着眼睛趴在桌上。见状,在场人员当即通知了其家人。王瑢侄子到场后,将王瑢送往医院治疗。
赔偿
后经医院诊断,为T8胸椎压缩性骨折。
王瑢住院治疗12 天,产生了医疗费用及其他各项损失。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王瑢将刘掹诉至丹徒法院。
刘掹认为,这件事说起来比较荒谬,自己也很无奈。自己是替王瑢高兴才拍了其肩膀,当时王瑢也没有不良反应,还继续在打牌,不能排除自己走后王瑢抓牌扭伤或其他致伤的可能。并且,王瑢已经65岁,腰椎骨骼本身就有问题,其伤情与自己当时的拍肩行为没有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在看到原告赢牌后,出于嬉闹心理拍打了原告的肩背部,导致原告身体受伤,具有过错,应当对原告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
被告辩称其只是轻拍、原告本身骨骼存在不良情形等意见,仅有被告口头陈述,无证据证明,且该辩称不符合事发时的实际情况,法院不予采纳。
原告因受伤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13255.97元,被告依法应当给予赔偿。 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且被告已将赔偿事宜全部履行完毕。
主审法官就此提醒,本案中,刘掹以开玩笑的形式拍打王瑢肩背,虽然没有让王瑢受伤的主观故意,但其拍肩行为确实造成了王瑢骨折的损害后果,故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还提醒,老年人积极参加休闲娱乐活动,能够促进身体健康,放松愉悦心情,实现“老有所乐”。但“银发一族”在参与各项活动过程中,要尽量保持心态平和、情绪稳定,切勿因一时激动说出过激言语或做出出格行为,否则可能会对自己或他人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害后果。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