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杨伽 吴笋林 通讯员粤检宣 近日,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起非法倒卖恐龙蛋化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源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审理现场。通讯员供图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7月起,王某为牟利,在微信、闲鱼等网络平台公开贩卖恐龙蛋化石。2022年7月,警方在东源县仙塘镇一民房内将王某抓获,并现场缴获23窝合计166枚恐龙蛋化石。据警方调查核实,王某先后向38人销售恐龙蛋化石,累计获利16万余元。
据悉,2023年1月,源城区检察院发现该案件线索后,第一时间向河源市检察院报告案件情况。检察机关多次走访河源市恐龙博物馆,组织多次座谈研究讨论,邀请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博士等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经专家鉴定,涉案的恐龙蛋化石均为白垩纪晚期恐龙蛋化石,具一定科研和科普价值。
检察机关认为,恐龙蛋化石是国家所有,王某非法倒卖的行为导致大量恐龙蛋化石流失,影响国家对古生物化石的管理秩序,造成国家资源流失,损害国家利益,减损了恐龙蛋化石的研究价值、科普价值、美学欣赏价值和收藏价值。
2023年5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社会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16万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向公众公开赔礼道歉。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基于河源特色,检察机关在保护恐龙地质遗迹工作中开展了法律适用、风险管控等探索。目前河源正进一步完善《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为保护恐龙地质遗迹提供立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