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上海高院】;
抽脂、隆胸、割双眼皮……
五花八门的医美项目
让爱美人士心动不已
小叶想通过医美的方式瘦身
很不幸,手术失败
小叶起诉要求医美机构进行赔偿
但小叶术前签名的知情同意书
却成了医美机构主张的“免责声明”
人民法院又将如何定责?
近期,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青浦区人民法院)
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文中所涉名称均为化名)
案情回顾
小叶因腰腹部脂肪堆积明显,为求美观,前往辰辰医疗美容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小叶为“腰腹部脂肪肥厚膨出”,可通过“腰腹部脂肪抽吸术”予以改善。小叶为实施该手术支付了医疗美容费27000元。
当日,小叶在签署了手术风险知情同意书后进行了全麻手术。术后,其腰围从90cm变为70cm。但小叶在次日出院后,却发现自己双侧臀上部出现明显凹陷。虽然腰细了,但臀部的塌陷使得整体不协调、不美观。
小叶怒而将该医疗美容医院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美容费以及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律师费等费用8万余元。
小叶诉称:辰辰医疗美容医院的腹部脂肪抽吸术未达到标准,致使其腰部受损,更因美容医院的操作失误和过错治疗行为导致其臀部脂肪被错误抽出。目前自己的臀部严重凹陷,对身心健康均造成损害。辰辰医疗美容医院应当就自己因本次医疗损害产生的合理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辰辰医疗美容医院辩称:不同意小叶的诉讼请求。小叶在术前签署了手术风险知情同意书,该同意书载明“抽吸部位会有一定程度的不平整和不对称”,故小叶对手术存在不可预料的风险是知情且同意的。
人民法院裁判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根据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患者上腹部呈现有横形皮肤皱褶属抽脂术后常见现象,患者腰腹部较为肥胖给手术带来一定难度,医方虽对手术风险及并发症有书面告知,但医方在手术过程中过度抽吸是造成患者双侧臀上部出现明显凹陷的主要原因。本案属于对患者人身的医疗损害,医方存在手术操作不当的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双侧臀部明显凹陷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为主要原因。故人民法院综合鉴定意见、小叶对手术风险知情同意等情况,认定辰辰医疗美容医院应对小叶的合理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最终,人民法院结合病史材料、发票、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判令辰辰医疗美容医院赔偿小叶5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该判决业已生效。
法官说法
王媛媛
青浦区人民法院
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王 婷
青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庭
法官助理
医方在术前告知患者手术风险等情况并取得患者明确同意,是医方履行其说明义务的体现,此举系为保证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但手术风险知情同意书并非医方的“免责声明”,若医方在对患者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造成患者受到损害的,仍应就此承担赔偿责任。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今人们对自身外貌与身材的关注越来越高。媒体对于美容美体成功案例的报道、广告对于模特美容美体前后的对比宣传,让许多人动了“人造美”的心思。那么作为消费者,如果进行医疗美容,怎么做才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呢?
1
要充分了解自身特点和需求,不要追求“过度审美”或“畸形审美”。
2
不要轻信广告宣传,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医疗美容手术,并核查医疗机构及医师资质。
3
术前仔细阅看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手术风险告知书,如实告知医方自身病史及体质情况。
4
术后遵医嘱进行恢复和护理,若有异常或不良反应需及时反馈、处理,不要忽视或拖延,必要时及时存证、合理维权。
同时,医疗美容机构亦应做到以下几点:
1
合法合规经营,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执业地点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行为。
2
规范并公示收费标准,及时向患者开具相关发票。
3
完善病历资料管理制度,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对患者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予保密。
4
术前向患者充分说明手术风险、明确诊疗流程,切勿夸大手术或产品效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文字:王婷、王映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