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7日晚上8时30分,我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鞠某的电话,称其发现了一直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孙某乙正在家中,请求法院能够尽快赶赴现场对其强制执行。接到申请人的“执行报警”电话后,许立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果断采取执行措施,迅速安排执行人员赶至执行现场。
“孙某乙,我们是靖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请立即开门配合法院工作。”到了现场,敲门却无人应答。
“我亲眼看着他进门的,一直没有出来过,肯定在家,他就是故意不开门。”现场的鞠某情绪很激动。
执行干警发现孙某乙家中是亮灯的,结合鞠某的指认,判定孙某乙在屋内的可能性较大,于是继续敲门并“隔空喊话”:“孙某乙,你现在拒不开门的行为属于故意逃避执行,法院可以强制破门,希望你摆正态度,请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经过约五分钟的劝说,孙某乙终于打开了门。
现场执行过程中孙某乙并没有表达出愿意还款的诚意,执行干警遂将孙某乙传唤至法院执行服务中心接待室,经搜索发现,孙某乙有一辆汽车存放于地下室,也一并扣押至法院。
本案系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孙某甲与孙某乙系兄弟,法院判决孙某甲、孙某乙偿还鞠某借款50万元。
执行中经查控,孙某甲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其在法院亦有多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终本结案;而孙某乙一直逃避法院的执行,不接电话,不住在自己家中,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将孙某乙传唤至法院后,执行人员向其送达了预拘留决定书,告知其如果仍拒不履行,本院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但经过执行人员两个多小时的耐心释法、劝说,孙某乙仍拒绝履行,结合其拒不申报个人财产等情节,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于凌晨1:40将孙某乙送交拘留所执行拘留。
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每一个被执行人都应当自觉履行义务,任何规避、阻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戒。靖江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打击拒执的强大震慑,提升社会诚信。(王霞 )
编辑:李小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