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共青城市公安局
刑侦大队通过线索研判
发现辖区居民左某疑似在网上
购买枪支配件进行线下组装
民警迅速开展缜密侦查
成功将左某抓获归案
当场缴获疑似枪支一把
射钉枪弹166发、钢珠101发
经鉴定
左某改装的射钉枪以火药为动力
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
为非制式枪支
据左某交代
因其喜好枪支
偶然一次在网上看到改装射钉枪的视频
便萌生了改装射钉枪的想法
于是在网上购买了组装枪支的配件
私自进行改装
犯罪嫌疑人左某
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制造枪支罪
被共青城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该案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常规的射钉器不属于管制物品,可以自由流通,但如果对其进行改装,使其具有枪支性能则是违法犯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非法涉枪涉爆的行为具有极大危险性,直接影响社会安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广大群众如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请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并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来源 江西公安 据共青公安
编辑 李环宇
流程编辑 马晓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