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与天津海事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共建渤海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共16条,主要对探索构建多元化修复方式、海洋环境资源公益诉讼集成创新、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治宣传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意见》明确,双方建立日常联络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联合培训等方式,探索研究海洋环境公益诉讼领域类案处理标准和相关制度完善,共同提升司法办案实务水平。
下一步,检法双方将聚焦涉及渤海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立足各自职能,通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深入合作,不断提升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案件办理的能力和水平,共同提升渤海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津云新闻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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