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高松)邱先生是崇明一家民宿的老板,2023年的一天,一名顾客办理入住的时候告诉邱先生房费已经提前通过微信转给了民宿管家王某,因为王某此时正在休假,邱先生就翻查民宿的收款账户进行核对,发现顾客的这笔房费并未转入民宿的收款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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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邱先生又拿起此前配发给王某专门用于民宿收付款以及和客户联系用的手机,不查不知道,这一查发现王某不仅背着自己和客户联系,更恶劣的是,短短几个月的时间,王某将十多万元的房费转入了她个人的账户里。而王某前几天刚刚以家中有事为由请假,邱先生赶忙联系王某询问是怎么回事,谁知王某已经联系不上了,意识到事情不对劲,邱先生赶忙报警。
随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王某抓获归案,据王某到案后交代,她此前和朋友合作开了一家网店,但是因为经营不善,欠了不少外债,之后便来到邱先生的民宿做起了管家,主要工作是负责民宿客人的接待、接受客房预订。
工作没多久,王某因为被债主追债,就打起了客人房费的主意。由于有些客人是通过民宿的公众号来预订房间的,王某就跟这些客人私下联系,把她个人的收款二维码发给顾客,这样房费就直接落入了她的个人账户。有些转进民宿账户的房费,王某则是利用管理民宿账户的便利,直接把民宿账户的钱转到自己的个人账户里。对于一些付了订金但是无法到店的客人,王某甚至利用她自己的收款码冒充客户的收款码发给老板让老板退还订金。
除此之外,王某还谎称家中有急事、亲属办丧事等理由向民宿周边邻居借款,实际借来的钱,都被她个人挥霍掉了。
日前,崇明检察院经过审查认定,除开王某侵占民宿的一些钱款,王某共计盗窃民宿应收账款58000余元,多次诈骗他人财物3600余元,于是检察机关以王某涉嫌盗窃罪、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王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检察官说法: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涉及收付款二维码的盗窃、诈骗案件也屡见不鲜,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加强日常经营中支付终端、银行账户等管理,消费者也要及时辨别核对商家的收款信息是否正确,尽量避免直接向个人账户转账,一旦发现账户异常,要及时留存好收付款记录,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