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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污染公益诉讼案替代性修复 整改规范后又修复受损生态廊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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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道污染公益诉讼案替代性修复 整改规范后又修复受损生态廊桥

阳春三月,在徐州市鼓楼区李屯河上的一处崭新的水上廊桥上,周边群众三五成群踏春而来。“这可是为我们办了一件大好事啊,以后带孩子到这里散步再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了!”一位群众激动地对来此“验收”的检察官和人民监督员说道。就在三个月之前,谁能想到此处的水上景观廊桥还是另外一番景象:沿河步道和防护栏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有的步道存在较大缺口,有的栏杆摇摇欲坠,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躲着走”成为不少附近民众的共识。如今问题圆满解决,做好事的,竟是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办理的另一起环境类案件的侵权责任人……

修复前的李屯河生态廊桥

联合调查确定污染源头

子房河是徐州市北区一条重要的行洪河道,但自2022年上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陆续接到群众投诉,称子房河闸口及上游水面漂浮大量黏连油污的垃圾,气味刺鼻。

群众利益无小事,查明污染源成为检察履职的当务之急。经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检测,子房河闸口内水质石油类等检测项目严重超标,确认水面散发出来的刺激性气味就是机油味。机油从何而来?带着疑问,办案组沿子房河流域逐段排查,最终发现某公司是周围排放含石油废水的重点单位。油污可能来源于运输设备日常维护后,随雨水冲刷流入子房河,但也不能排除其存在非法排放含油生产废水的情况。

为进一步确定油污来源,检察机关协同环保部门进入该公司生产作业区进行详细调查,发现该公司因管理不完善、管网老旧乱等问题致使含油生产废水混入雨水管网,未经处理直排子房河,最终滋生河道油污污染。2023年2月底,环保部门立案调查并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

李屯河生态廊桥修复过程

检察建议推动溯源治理

在整改过程中,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密切沟通,随时跟进整改进度,但从子房河流域现实情况来看,初步整改进展还相对缓慢。2023年3月9日,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2023年3月15日,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向该公司发出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双管齐下”,以消除安全隐患为主,尽快完成清淤处置工作并开展疏通雨污分流路径。

了解到处置不当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该公司将整改行动全面提速,对污染物进行拉网式清理,用近半年时间,全面完成了雨污管网更替,有效实现雨污分流。为了延伸整改实效,在检察机关的配合与帮助下,该公司系统梳理了工作风险点,修订《环保管理办法》《污水处理作业指导书》等多项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2023年8月29日,经第三方专业公司验收,该公司的外排水质已符合要求。“子房河没了刺鼻的气味,健身广场、步道也能遇见老邻居了......”居住在附近小区的群众开心地告诉跟踪回访的检察官。

探索跨领域替代性修复

该公司对管网进行了有效地整改,加之河水的自净功能,子房河的水质已经达到相应标准,但问题并没有画上句号,经鉴定,该公司在停止排放生产废水前造成地表水的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价值为20万余元。

2023年9月13日,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门展开会商,建议尽快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并全程参加了与该公司关于修复方案的数轮考察及磋商。

该公司表示其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容易,但让企业真正参与到生态环境修复的活动中来,由此激发企业绿色发展意识更为重要。”磋商会上,三方对替代性修复的可行性及方式进行了充分讨论。

“能否探索跨领域的替代修复,对本市李屯河上的受损生态廊桥进行修缮?” “生态廊桥是城市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城市基础设施的修缮也能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热烈的讨论中,与会人员就替代性修复达成一致意见。

2023年12月5日,生态环境部门与该公司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约定该公司以支出20万余元修复李屯河生态廊桥的方式实现替代性修复。2024年1月10日,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对该案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子房河水清澈了,雨污管网源头问题得到彻底治理,李屯河的生态廊桥也焕然一新,真是一举三得!”参与“验收”的人民监督员戴阳由衷地称赞。

通讯员 王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