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
冒用他人证件企图“蒙混过关”
难逃高速交警“火眼金睛”
大家都知道
驾车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
无证驾驶犹如“移动炸弹”
但还是有少数驾驶人心存侥幸
请看下面这位朋友
无证驾车遇交警检查时
套用同名同姓亲戚的身份证号
想蒙混过关
姓名一样
长得可不一样
结果,一下子就露馅了
你的“伪装”可逃不过蜀黍的“火眼金睛 ”
3月11日上午10时42分,德州高速交警七大队民警在乐陵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豫B牌照七座商务车,该车驾驶员神色慌张,民警对其依法进行检查并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当民警刘云飞让驾驶员说自己身份证号时,驾驶员一直支支吾吾,并不停翻找手机。民警凭借着多年查缉经验,判断驾驶员孙某可能存在问题,遂带至庆云执法站进一步检查。
蜀黍通过其报送的身份证号信息与本人照片对比
与眼前的人完全不像!
通过民警的继续询问,该驾驶员终于承认自己并未取得驾驶证。
驾驶员孙某称,由于其驾考科目一始终考不过去,于是便假报了同名亲戚孙某某的驾驶证号。因孙某涉嫌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其1000元罚款。
无证驾驶的危害有哪些
1
扰乱交通秩序,诱发违法犯罪
无证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常常存在不按交通标志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部分无证驾驶人在看见民警执法时会存在慌不择路违规掉头、紧急制动、走非机动车道等躲避执法检查的情况,做出违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同时无证驾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2
存在安全隐患,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更有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对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山东高速交警提醒
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需要每个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
有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良好意识
这才是真正合格的驾驶人
请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持“证”上路
安全回家
一线微观
货车超载500%,高速失控侧翻
超载是指机动车载物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超载行驶会因轮胎负荷过重而引发爆胎,极易造成事故。近日,日兰高速公路上出现惊险的一幕,一辆货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失去控制重重的侧翻在地上,监控完整的记录了这一过程。
监控显示,大货车在下坡的时候,突然偏向道路左侧,随后驾驶员向右急打方向,但是却无济于事,大货车重重的侧翻在了高速路上。接到报警后,济宁市公安局高速交警二大队的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在现场,货车九十度侧翻在路中间,车上拉载的货物散落一地,影响了这一路段的通行,高速交警立即着手清理货物并设置好警示标志,指挥疏导过往车辆有序通过。经过调查,这起事故完全是由超载引起的,该车总重13.6吨,超载了500%以上,属于严重的违法。
可以说本起事故的发生与超载密不可分 由于该车超载加上货物重心较高 在长下坡路段车辆失去了控制 导致侧翻 好在本起事故没有人员伤亡。根据道路安全法的规定,高速交警对驾驶员处以罚款一千元,驾驶证记六分的处罚,并对其货物进行转运。
高速交警提示
车辆超限超载,会使载质量增大而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引以为戒,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载货运输,杜绝超载、超高、超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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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高速交警、济宁高速交警
编辑: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