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大理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道路
二、整治时间
9月18日至12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一)酒醉驾、无证驾驶;
(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三)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右行驶;
(四)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五)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六)连续变道、随意穿插等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七)违法载人、超员;
(八)非法改装改型、飙车炸街;
(九)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十)套牌、假牌、不按规定登记上牌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对上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学法教育;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规范驾驶。
特此通告!
大理市公安局
来源:大理市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