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中院一审判处“拐卖11名儿童”余华英死刑,被告人当庭上诉
大象新闻记者 吴紫翼
9月18日上午,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余华英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素燕(杨妞花)等人的经济损失各人民币三万元。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曾以“拐卖儿童罪”对余某提起了公诉。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
18日,案件当事人杨妞花参加此次庭审宣判,她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这是我等了28年的结果。”杨妞花激动地当庭落泪。同时,对于3万元的民事赔偿她表示,“赔钱不是目的,目的是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告诉大象新闻记者,在宣判过程中,余华英全程比较镇定,对判决结果认为量刑过重,当庭提起上诉。
“这是一个好的起点,但并不是案件的终点。”王文广表示,本案的意义已超过案件本身,通过该案的判决,可以起到震慑作用,让更多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嫌疑人早日归案,也让更多家庭早日团聚。19日,他将同杨妞花一起前往其老家祭奠杨妞花逝去的父母。
大象新闻此前报道,1990年出生于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的杨妞花,5岁时被邻居以2500元的价格拐卖至河北邯郸一个村子里,给一户聋哑人家做女儿。
2012年,杨妞花决定踏上寻亲之路,她请求志愿者组织帮忙发布寻亲信息,2013年采血入DNA库,但始终未能等来比对结果。2021年4月17日, 杨妞花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寻亲视频寻求全国网友的帮助。
杨妞花的寻亲视频被不少媒体及网友转发扩散。同年5月,杨妞花的寻亲视频被家人看到,并通过DNA比对,找到了自己的姐姐杨桑应。但令杨妞花没想到的是,其父母早在自己被拐的三年内因寻亲无果先后去世。
2022年6月,杨妞花成功在贵阳警方立案,24天后,贵阳市南明区警方成功将人贩子余某抓获。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余某提起公诉,杨妞花向余某提出了790万元的民事赔偿。
此案本在2023年4月27日开庭,但杨妞花因对检方给出的14年量刑建议不满意,她委托律师将此案申请由贵阳市南明区法院移交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23年6月9日,据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消息, 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以来伙同他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多次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7月14日,此案在贵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余某提起了公诉,经法院审理,该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