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将女友卖到缅甸夜店“坐台”,偷渡途中迷路报警求助露馅,被判七年
据潇湘晨报报道:一名23岁的男子欲将女友卖到缅甸夜场“坐台”,不料偷渡途中迷路,报警求助露馅,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6万元。
报道截图(来源:潇湘晨报)
这名男子名叫朱启伦,2000年1月26日出生,籍贯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汉族,中专文化,无业。
去年9月,朱启伦结识被害人央某,二人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后朱启伦与他人商议欲拐卖央某到缅甸夜场“坐台”,从中获利。同年10月2日至5日,朱启伦谎称要带央某偷渡出境务工。同月5日,二人到达东兴市准备偷渡出境途中,因央某不同意单独偷渡出境,朱启伦无奈将央某带回。途中因二人迷路,朱启伦报警称不想偷渡出境请求出警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将二人带回办案部门。同月6日,东兴市公安对朱启伦处以行政罚款并让其到酒店隔离;后民警发现朱启伦有其他犯罪嫌疑,并于同月9日将其抓获归案。
报道截图(来源:潇湘晨报)
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启伦将妇女卖往境外,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其提出犯罪中止的辩解,系被害人拒绝独自出境,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其又提出自首的辩护意见,实际上他报案后仅交代其与被害人一同偷越国境事实,未提及其意图拐卖妇女到境外的事实,为此公安机关仅对其处以行政罚款,后公安机关发现朱启伦有诱骗他人偷渡出境的犯罪嫌疑,遂于同月9日将其抓获,朱启伦第二次到案后,才供述其拐卖被害人的事实,不符合自首的认定。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人朱启伦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极目新闻综合潇湘晨报、中国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