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随意变更车道,或在两辆车夹缝中超车,往往存在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日前,遵义高速交警二大队处理一起高速违法事件。
根据当事人陈述及行车记录仪视频,当时,吴某因错过路口,便紧急刹车,并从快车道缓慢向右变道,变道过程中后方有两车发生了追尾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遵义高速交警二大队依法认定,吴某在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遵义交警提示,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高速公路上行车,要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注意观察道路提示牌信息,自觉养成良好驾驶习惯,行车过程中杜绝急刹车、急变道等危险行为。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刘振梁
编辑 潘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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