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秋风送爽,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抓住被执行人秋收这个有利时机,对线上查控无果的案件,进行线下执行。
吕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13年和2014年分两次向吕某借款本金共计13.5万元,2020年张某偿还吕某借款本金1.5万元,余款经双方多次协商还款无果后,吕某于2023年通过双辽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法院判令张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吕某欠款本金12万元,案件很快进入了执行程序。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迅速进行网络查控,但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张某拒不提供自己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干警随即采取了线下调查措施,功夫不负有心人,干警通过大量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在某市附近承包水田33垧,干警随即前往该处进行取证,得到情况属实后,遂将被执行人张某传唤到法院。
在证据和法律的震慑下,被执行人张某最终承认自己确实种有水田33垧,但因种地投资很大,若一次性将案款全部还清确实有难度,希望能否分两次偿还。
通过前期工作,双方当事人来到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当即给付申请执行人吕某借款本金6万元,余款约定秋收后全部付清。
下一步,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创新工作方法,利用执行中的案例进行普法宣传,提升公民守法守信意识,积极作为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保证和谐社会有序发展。(双辽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