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0月18日消息,固安县固乡食品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被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3年8月24日执法人员对固安县固乡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购进的“山楂馅”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警告并责令其改正,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不能提供“山楂馅”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固安县固乡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构成了行政处罚违规行为。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