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虢灿 通讯员 张度 李思颖
过去的法律援助工作,大多是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指派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渠道相对单一、力量较为有限。
近年来,越来越多人关注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法进一步拓宽了提供法律援助的渠道,动员更多力量参与。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明确了什么是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援助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群。
新规进一步促进法援工作规范化
“新修订的《程序规定》9月1日起实施,规范了案件办理程序,进一步促进和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9月8日,湖南省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黄捷表示,为指导和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制定了多个规范性文件,难免角度和标准不太统一,规范亦有不足。“新规加强规范了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环节的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明确相关环节的期限,针对性、约束性和操作性更强,对于法律援助工作的秩序建设和统一规范具有重要作用。”黄捷说。
黄捷认为,修订后的《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有力确保办案质量,有利于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同时,还要求援务公开,即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公示办公地址、通讯方式等,在接待场所和司法行政政府网站上公示法律援助条件、程序、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老百姓寻求法律援助更便捷。
“修订后的《程序规定》还设置了附条件先行法律援助后续补充审查援助条件制度、法律援助机构之间的异地协作机制、受援人有权申请更换承办人员等,使法律援助更具有适应性和包容度。”黄捷表示,这有利于法律援助迈上新台阶。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连光阳认为,《程序规定》细化了法律援助的工作,使法律援助工作细化为申请与受理、审查、指派、承办这四项具体内容,增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可实施性,使法律援助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让法律援助工作在法律援助法规定的大框架下更好地实施。
法律援助人员队伍不断壮大
高校的法律援助中心,妇联的权益部门,省总工会的权益保障部都能为特定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近年来,越来越多人加入法律援助行列。
连光阳介绍,新修订的《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什么是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或者安排,依法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以及法律援助机构中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等。这一定义直接解决了对法律援助人员这一概念定义不清、边界模糊的问题。
受援人获得的法律援助,有的是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或安排本机构具有律师资格或者法律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提供的法律援助;有的是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参照法律援助法规定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还有的是法律援助志愿者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个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国家鼓励和规范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以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为例,中心成立20多年,是湖南首家高校法律援助机构。2022年中心共接待43起案件,房产土地纠纷和合同纠纷占比较大。湘大法援提供以法律咨询为主的援助服务,解答当事人的法律问题、撰写相关法律文书及告知维权途径。因主要成员为本科生,尚不具备相应资质,不能提供辩护、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代理进行调解和仲裁等服务,和服务完善的法律援助机构相比存在差距。
“案多人少”的矛盾仍存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法律援助人员队伍日渐庞大,但“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样存在。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比正常接案的经济收入少,但法律援助法实施后,法律援助经费少、办案补贴少、社会支持力不足等状况正在慢慢改善。
司法部网站显示,全国超九成省(区、市)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法律援助人员按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法律援助经费不足、援助专业队伍人员缺乏、程序不够简便、民众知晓率参与度低等问题仍存。”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蒋海松表示。
对于法援队伍来说,也存在严重的“案多人少”的矛盾。随着社会发展,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新业态,法援工作与时俱进,但仍需紧跟社会发展步伐。比如说,网络直播卖货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外卖骑手、网约车法律纠纷等网络时代法律问题都需要跟进。
“本次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在便民服务方面更加简便,更有网络时代的新特点。”蒋海松说,程序规定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为公民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再需要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表,程序更加简便。
多方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法援律师办案质量如何保证?新规同样做了规定。
“律师参与法院案件有了更好保障,但也有了更明确的责任规定。对激励律师参与并引导其规范工作都有很好的指导意义。”蒋海松说,新规对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强调律师应当依法会见、阅卷,并根据案情提出辩护意见,增加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办理要求;对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明确了法律援助人员的约见职责和告知义务,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可以帮助受援人通过和解、调解及其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受援人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可以请求更换,这对法援律师也是一种约束。
2022年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我省各地也开展了有益探索:永州、郴州在辖区挑选精干律师组建法律援助专家团队,推行“点援办案制”;常德、衡阳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专家库,通过对重点案件评查分析,整改提质;株洲、怀化通过听庭、回访加大个案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