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鞍山市知识产权局在处理一起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过程中,积极探索依申请调查取证与前置告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成功促成被请求人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为案件高效、公正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案请求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关键证据,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调查取证请求书》。依据《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市知识产权局依法签发《调查通知书》,指派请求人代理律师持证前往被请求人公司所在地开展现场取证。
为确保调查取证工作顺利开展,市知识产权局创新工作方式,先行向被请求人送达了《配合调查取证告知书》,明确告知调查依据、调查人员信息、调查范围以及被请求人的权利义务,充分释法说理,增强执法透明度与公信力。在告知书的引导下,被请求人积极配合调查人员进入生产场地及仓储场所,如实提供涉嫌侵权产品相关材料,并在调查通知书回执签字确认。调查取证工作顺利完成,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次调查取证工作的成功实践,充分体现了行政裁决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的高效、便捷优势,也展现了市知识产权局在推动程序规范、强化权利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探索。下一步,马鞍山市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完善依申请调查取证机制,提升行政裁决专业化水平,为创新主体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知识产权保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