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刘毅
据湖南邵阳县警方通报,6月3日,一男子在街头殴打过路老人,男子随后被抓。4日,事发地附近一家商户介绍,有路人见老人被打倒,随即报警并叫了救护车。
现场一段监控画面显示,3日上午10点03分,一名身穿白T恤的男子先是打了一名太婆。走出几米后,男子又对另外一名身穿白衣的太婆动手,其先对着白衣太婆的背部打了一巴掌,走开数米后,男子又折返,猛击太婆后背,将太婆打倒在地。
男子街头殴打过路太婆
4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事发地附近的一家商户,商户介绍,当时有路人看见后赶紧报警并打了120。
案发后,邵阳县公安局对此事进行了通报。通报称,3日10时许,邵阳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男子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白虎街附近殴打路人。接警后,公安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将嫌疑人黎某某(男,24岁,邵阳县人)抓获,案件正在侦办中。受伤老人已及时送往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
警方通报
对于男子的行为,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欣子表示,若经鉴定打人男子精神正常,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无故在公共场所殴打陌生老人,属于随意殴打老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涉嫌寻衅滋事罪;老人伤情如果达轻伤以上还同时触犯故意伤害罪,会被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如果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行为人可能会被行政拘留处罚。如事发时打人男子精神失常,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