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胡迪凯
通讯员 杨晗
10月13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咸宁通城县公安局了解到,当地警方在近日处理了一起偷盗案件,经过调查发现,作案人员竟是报警的受害者。
据悉,在10月8日晚10时许,通城县关刀派出所接到报案,辖区内某工业园保安称,园区内一员工宿舍被盗一台平板电脑和两部手机。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实地调查。
民警介绍,当时经过初步了解,发现该宿舍内住有3人,其中新员工何某某于当天入住,另外两人刚下夜班,现场有一些翻动的痕迹。何某某向警方表示:“我八时左右下班回到宿舍,就发现我的背包放在别人床上被打开了,房间也翻乱了,被子都掉在地上,我放在床头充电的手机不见了,我就找隔壁宿舍的人帮我报警。”
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分析后认为何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他并不承认,坚持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民警对何某某进行耐心劝导讯问和普法教育,并联系何某某的家属,让其做思想工作,争取宽大处理。在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下,10月9日下午,何某某在家属的陪同下主动来到关刀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其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经民警调查得知,在10月8日晚8时许,何某某下班回到寝室后见财起意,趁室友上夜班期间,将两人的手机和平板电脑盗走,藏在寝室一楼,并将自己的手机关机,藏于寝室空调外机上,制造失窃假象。目前,何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被盗物品已经全部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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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