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范佳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10月13日消息,湖南省人民政府原参事王群(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群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信息显示,王群出生于1961年6月,湖南沅江人,曾在株洲市工作多年,2009年1月任株洲市长。2013年3月,他出任常德市委书记。2017年3月至2021年7月,王群担任湖南省政府秘书长,后获聘省政府参事。今年4月,王群官宣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9月消息,王群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双开通报称,王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缺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以串供、伪造证据、隐匿财产等方式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原则缺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为官不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子女吸收存款提供帮助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违反生活纪律;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认为,王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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