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0月12日,有媒体报道,雪松国际信托及其法人、董事长韩伟明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案号为(2023)赣0103执6006号,申请人为戴某某。
10月13日,雪松国际信托表示,该限消令所对应的案件系南昌晨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西溢丰贸易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这两家公司均为江西本地企业,与雪松国际信托并无关联。也就是说,这则限消令与所对应的案件并不一致。雪松信托也表示,公司与申请人戴某某之间不存在应执行未执行的事项,公司及法人未收到相关限消令,目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已经撤销限高文件。
10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发现,雪松国际信托及其法人未有相关被执行信息。(黄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