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0月9日消息,陕西神木市三岔煤矿有限公司因开采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煤层,未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未制定防灭火措施,被榆林市能源局处三万元罚款。
据公告内容,陕西神木市三岔煤矿有限公司在开采过程中,对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煤层未进行必要的自燃倾向性鉴定,同时也未制定相应的防灭火措施,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规。
陕西神木市三岔煤矿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九十六条;《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构成了严重的违规行为。对此,榆林市能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陕西神木市三岔煤矿有限公司进行了三万元的罚款处罚。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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