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12日讯(通讯员 王玮 记者 张可)近日,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接辖区内一家物业公司员工举报,反映该物业公司安排部分保安岗位员工超时加班。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了调查。经过调取员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以及近半年的电子考勤和人工考勤记录,梳理在职员工和退休员工花名册,发现该物业公司确实存在安排员工超时加班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经调查,涉事公司每月安排部分保安超时加班已远超36小时,违法情节比较严重。其中5名保安每月加班时长达到72小时,最多的达90多小时。
执法人员向该物业公司开具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立即着手进行整改,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休息,并限期以书面形式出具整改报告。针对已存在的违法事实,执法部门拟对该公司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经执法人员后续跟进,该物业公司已经采取措施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下一步,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继续关注该物业公司的用工情况,确保整改措施真正落实。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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