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理晶
通讯员 金红羽
“判决已经6年了,今天必须腾退!”10月9日上午8时许,武汉市汉阳区法院执行局一行来到汉阳江堤中路的腾退现场,开始腾退工作。此前,因被执行人久占场地,搭建工棚拒不腾退,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多次张贴腾退公告后,被执行人仍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法院遂决定强制腾退。经过一天余久的努力,案涉工棚终于腾退完毕。
合同书被判决无效,被告拒不腾退
据了解,2011年,武汉某实业公司、物贸公司与武汉某投资管理公司,共同合作开发某建材项目,并签订《合作开发合同书》。合同约定,实业公司、物贸公司以其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产业用地234亩为合作条件,物贸公司出资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年,并缴纳定金1600万元。
合同签订后,投资管理公司在实业公司、物贸公司所有的土地上建立临时建筑工棚和堆放施工设备后,未依约支付定金。2017年,实业公司、物贸公司向汉阳区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双方之间的合同无效。
判决后,实业公司、物贸公司多次催促投资管理公司拆除临时工棚,搬走堆放物,但投资管理公司置之不理,遂向汉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期间,汉阳区法院执行员曾多次实地勘察,督促履行,并发布公告,告知被执行人限期腾退,但投资管理公司期满仍未主动腾退。
法院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最终配合腾退工作
为切实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10月9日上午8时许,汉阳区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汉阳区江堤中路案涉工棚进行强制腾退。考虑到该厂房内需要拆卸、腾退的物品较多,为确保腾退工作顺利进行,法院提前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并联系公证部门全程参与。
极目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腾退地点是一处钢架搭建的活动板房,板房前的空地上堆放了大量的建筑施工设备。
“我不搬!后期我们自己搬。”执行中,投资管理公司一员工向执行员说道。“你们一再拖延,今天必须腾退!”见该公司员工拒不配合腾退,执行员立即对其释法明理,耐心沟通。经劝解,该员工最终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随后,执行员进场盘点内部物品,制作物品清单,使用执法记录仪对腾退现场内物品进行全程拍摄,并安排搬运清点物品。由于现场腾退工作繁杂,10月10日下午3时,腾退工作才得以完毕。最终,执行法官将涉案房屋腾清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执结。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