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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打了一个电话,没想到一天时间工会就帮我讨回了工资,真是我们的贴心人。”农民工王某田被机械租赁承包人李某雇佣,在青岛市市南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从事挖掘机驾驶员的工作,口头约定劳动报酬每月1万元,按月结算。王某田于 8 月 5 日完成劳务工作,但李某未按时约定支付工资。在向李某索要劳动报酬时王某田电话被拉黑,于是拨打热线请求工会给予帮助。
青岛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接到热线来电,立即启动工单办理流程,连夜了解情况,第二天一早约谈项目总包方某央企负责人、承包方,明确告之对方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协调,总包人先行垫付工资2000元,剩余部分由承包方月底前清结。近日,经回访,农民工王某田已拿到全部工资。
长期以来,青岛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始终把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义不容辞地依法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5年来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966起,涉及职工11076人,金额16667万元。
来源:青岛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通讯员:闫品品
编辑:王子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