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中心收到离婚案件后,会指派调解员电话联系或通过12368短信通知双方调解。如果上述方式无法联系到你,调解员还可以向你邮寄送达诉前调解通知书。诉前调解有自己的程序和调解期限,调解员一直未通知你参加调解的原因可能有两个:1、调解员忙,暂时还未安排排期。要知道诉前调解一般不超过1个月,最长不超过2个月,只有还在期限内就不要着急;2、调解员可能没联系上对方,或者已经和对方电话沟通了,对方暂时没时间或拒绝调解。
诉前调解有自己的程序和调解期限,调解员一直未通知调解的原因可能有两个:
1、调解员忙,暂时还未安排排期。要知道诉前调解一般不超过1个月,最长不超过2个月,只有还在期限内就不要着急;
2、调解员可能还没联系上对方,或者已经和对方电话沟通了,对方暂时没时间或拒绝调解。
给你介绍一下诉前调解的流程及每个步骤的时间:
1、 诉调对接中心收到人民法院移送的案件材料后,应于三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开始前,由当事人填写《调解申请书》。
2、诉前调解的案件,调解期限为三十日,自诉调对接中心或调解员签收法院移交材料之日起起算。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调解期限的,不在此限。
3、诉前调解期限届满,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且不同意延长调解期限的;或调解期间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继续调解的,调解程序终结。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人员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办理终结手续。
4、有需要执行内容的,各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诉调对接中心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即时结清或没有需要执行内容的,人民法院可不再立案。
诉调对接中心收到离婚案件后,会指派调解员电话联系或通过12368短信通知双方调解。如果无法联系到你,调解员还可以向你邮寄送达诉前调解通知书。
当你前往参加诉前调解时,调解员会要求你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你可以选择邮寄送达,也可以选择电子送达,以后法院给你寄送的法律文书都会通过你在《送达地址确认书》选择的方式送达。
记住,《送达地址确认书》很重要,你不要签署之后就把它忘了,否则你因没看到开庭传票而未参加庭审,法院是有可能缺席判决的。
签署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注意事项
无论是原告在法院起诉,还是被告在法院出庭应诉,都会被法官要求签署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杨欣律师在此提醒离婚诉讼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在签署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同时,需应注意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一、以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后,当事人原填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可以继续在普通程序审理中适用;以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按当事人申报确认的地址送达,当事人拒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可适用留置送达。
二、送达地址确认书除适用一审程序外,当事人末明确声明适用范围或者未向法院告知其送达地址变更事项的,可继续在二审和执行程序以及该当事人同期在本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其它案件中适用。
三、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与其有密切联系的人包括同住成年家属以及具有相当识别能力的同住人、受送达人雇用的人(如保姆)、邻居、所在单位的同事、以及居住地的物业管理部门;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它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其它组织的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以及该办公地点其他有辨别能力的职员或雇员。上述签收人自愿签收有关诉讼文书的,视为直接送达,但送达回证上应注明其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四、当事人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明确,法院可以电子邮件或者传真送达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员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传真号码送达诉讼文书。有效发出并确认收悉后,由送达人员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相关情况即视为送达。
五、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不便送达的,法院向送达地址确认书以外的地址也可以实施有效送达,以防止恶意拖延诉讼行为的发生。送达地址确认书以外的地址及义务签收人的范围,参见高院于2007年1月15日正式公布的《民事诉讼涉及送达的若干问题解答(一)》中关于送达的场所以及义务签收人范围的相关规定。
六、 在法院公告向下落不明的被送达人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期间,被送达人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或要求回避等书面申请,但又未明确提供送达地址的,视为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法院作出的管辖异议裁定或者申请回避决定无需再公告送达,可依据最高法院《邮寄送达若干规定》执行,即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它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七、当事人将其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为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代收的,在当事人未书面通知法院解除该委托之前,法院依送达地址确认书的送达行为,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拒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可适用留置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