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代表委员开放月”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促进规范执行、阳光执行,近日,通辽铁路运输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监督一起保险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8日,桂某驾驶机动车与建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该起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桂某负全责,建某无责。某保险公司向建某赔付了车辆损失费210581元,桂某未及时给付代偿款。某保险公司向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通辽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桂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现场调解
在代表委员们的见证下,执行法官主持双方进行了现场执行调解,桂某在执行法官和代表委员们的耐心劝解下转变了想法,表示希望保险公司能减免部分赔偿款。某保险公司表示如果今天能一次性履行完毕同意减免部分代偿款。最后某保险公司给被执行人桂某减免了代偿款的20%,桂某当场履行了剩余给付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座谈交流
在座谈会上,执行局负责人介绍了今年以来执行工作进展情况。代表委员们听取介绍后,在充分肯定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工作成绩及亮点的同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意见。
随后,代表委员们参观了草原执行110指挥中心,直观了解了法院各项执行工作,同时观看了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通过利用GIS可视化实战管理系统和智慧执行APP,远程连线指挥、调度执行现场的过程。
付永旺
通辽市人大代表、通辽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会主席
今天我作为人大代表受邀参加执行工作,感受到了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在强制执行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赵健凯
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协委员、律师
今天受邀见证监督执行案件,既加强了法院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也提高了执行工作的公开力度和透明度,让我体会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易。希望法院能够邀请更多代表及群众参与见证执行,努力营造理解执行、尊重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
来源:通辽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