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法规新闻发布会举行,介绍修订《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直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我省现行《条例》实施十多年来,对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遇到不少新问题新挑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亟需通过法治方式解决。
现行《条例》共七章五十一条,此次修订增加到十章六十二条,包括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特别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十个部分。
立足山西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的实际,《条例》设立“特别保护”专章,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实行特别保护。特别保护部分强化弱势群体特别保护,提高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水平。明确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特别保护制度,保障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在基本生活、教育、安全、医疗、康复等方面的权利。
《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