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3年多疫情之后,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把钱存入银行。不过,储户在把钱存银行之时,却发现银行柜台上放着“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标牌。于是,就有人提出:银行少给钱了,就离柜概不负责。那万一银行柜台多给了储户现金,也是离柜概不负责吗?储户可以拿着银行多给的钱不还吗?
实际上,银行柜台上放着“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主要是提醒储户在提取现金时,一定要当面点清钞票,如果发现钱多或钱少了,就可以立即与银行方面进行沟通,这样就可以省去不少麻烦。
其实,“离柜概不负责”本身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即使储户在取钱之后,发现现金少了,银行也可以通过调取当时的监控摄像进行查验,以及对当天的现金往来账目进行核对。如果发现储户确实少拿了现金,银行也会把少给的这部分钱退还给储户。但同样,如果银行多给储户现金,储户也要主动配合,把钱退还给银行。
最近,网上有人热议,如果银行错把800元,打成800万,发现储户已将钱全都花完了,有何后果?对此,一部分人认为,银行错把800元打成800万,这是银行方面有错在先,储户如果拒绝归还这部分资金也是没有过错的。但也有一部分人觉得,银行错把800元打成800万,虽然银行方面出现差错,但储户还是应积极配合银行,把多打的这些钱退还给银行,而不是擅自将银行的这800万给快速挥霍掉。
其实,银行的职工都受过专业的培训,错把800元打成800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一旦银行发现,工作人员误将800元打成800万给储户,就会马上联系当事人,要求当事人将钱返还给银行。如果当事人主动积极配合银行将钱返还,银行方面就会对当事人表示感谢。
不过,也有极少数当事人,还会以银行有错在先为理由,拒绝归还。并且还在短时间内把钱挥霍一空。而银行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只能选择报警或者把当事人告上法庭。通常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时,都会支持银行的诉求。因为,相关法律就有“不当得利”的规定。
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显然,当事人在获得不合法的利益同时,造成银行方面的巨大损失。所以,法院会判决银行方面胜诉,并且要求当事人如数将银行多给的资金全额返还。如果当事人把钱全都挥霍一空,银行也有权要求将当事人名下所有财产进行抵债。
倘若把当事人名下所有资产进行变卖,也都无法偿还银行欠款的。那么,银行除了保留继续追讨欠款的权利之外,还会把当事人列入失信人黑名单。届时,不仅是当事人生活、出行等都会受到影响,还会拖累到家人,实在是得不偿失。所以,碰到银行多打钱到个人账上的事情,储户还是主动积极配合,把多打的钱如数返还给银行,这样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对自己和对银行都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