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宏网山西
中宏网山西9月25日电 9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多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郭克明、张大亮、冉继兴、张小茜被处罚。
据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存在欺骗投保人和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并处20万元罚款。
郭克明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对欺骗投保人、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事项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被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张大亮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支公司经理,对欺骗投保人事项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被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冉继兴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保费营业区临时负责人,对欺骗投保人事项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被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张小茜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个人保险营销员,对欺骗投保人事项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被予以警告,并处0.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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