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27日电(林春金) “由于我的疏忽,导致东西没绑紧掉落在高速公路上,但万万没想到会这样也会涉嫌违法。今后我一定会吸取教训,把货物“滴洒漏”的危害向同行们宣传。”9月25日上午,在南平高速执法支队六大队的受理大厅里,货车司机林先生有感而发,十分庆幸自己的错误没有造成更大的危害。
原来,9月22日19时许,南平高速执法支队六大队的执法员接到12122信息中心电话通报:有一名过路司机报警称路面上有不明障碍物,导致自身车辆差点撞上,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接到电话后,执法人员立即联合高速交警部门对该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洒落在路面上的不明障碍物是蓝色塑料筐。确定障碍物后,执法人员立即借助交警部门的龙门架卡口监控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经过3个多小时的筛查,最终在23时50分锁定嫌疑车辆。
23日上午9时,执法人员与车辆驾驶员取得联系,在事实证据面前,车辆驾驶员承认了掉落的蓝色塑料筐确实是其运载的,表示会尽快到受理大厅接受处理。经核查,9月22日19时29分,货车驾驶员林某驾驶一辆闽C牌照的货车运载蓝色塑料筐从建阳到福州,在途径京台线A道1781K+450M时不慎掉落三个到高速路面上,所幸未造成严重后果。
9月25日,驾驶员林某来到受理大厅接受处理,鉴于驾驶员林某态度端正,在执法人员告知违法行为后,能够充分认识认识到“滴洒漏”行为的危害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杭州亚运会举办期间,六大队将持续联合辖区高速交警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滴撒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同时高速执法人员呼吁广大司机朋友:高速上“滴撒漏”危害大,货物装载务必要规范,以免造成难以承担的后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