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李雪
“矛盾化解从来不是件容易的事,调解的时机和方法很重要!”日前,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轻微刑事案件,该院控告申诉部的检察官助理胡雪说,检察官从诉前到诉后,终于在法院审理期间,顺利促成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现场(通讯员供图)
今年,武汉市检察机关通过在区级综治中心挂牌设立检察接访窗口、矛盾调解工作室等形式,主动延伸检察服务阵地,为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置、及时跟进提供便利。汉阳区检察院正是借此优势,成功调解了上述轻微刑事案件。
2022年10月,陈某在公交车上与赵某发生口角,进而大打出手,致使赵某轻伤一级。今年2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陈某虽主动投案,却不愿赔礼道歉,始终认为自己不该为此负全部责任。
该案在侦查阶段,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组织双方在汉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参与调解,但当事双方对赔偿数额存在较大分歧,未能达成调解。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在第一次调解的基础上,检察官再次约谈双方当事人,了解诉求。得知双方都有一定的调解意愿,检察官决定抓住时机“趁热打铁”。
彼时,该院控申部门成立“知音·芳馨工作室”,正式入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今年4月,刑事案件进入庭审阶段,检察官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意见后,建议双方自愿申请人民调解,案件遂委托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予以调解。
“从被害人提供的损失证明看,即使法院判决,也仅能支持部分诉求!”“尽快拿到合理赔偿,对当事双方来说才是最优解,避免长久的刑事讼累……”调解现场,由武汉市汉阳区公检法司人员及人民调解员、社区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调解组从各自专业角度出发,结合案件实际,给双方当事人多角度剖析、说理,引导当事人以调解促和解。检察官耐心地向陈某及其家属宣讲法律规定和司法政策,也建议赵某理性对待赔偿问题,合理调整心理预期。
今年5月12日,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陈某与赵某在汉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达成调解协议,赵某接受了合理的赔偿金额,陈某也真诚悔罪道歉并当场履行赔偿义务。一周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将检察服务触角向基层一线延伸,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驻点轮值,是延伸检察服务阵地的重要举措,为实现矛盾纠纷有序流转、高效化解提供了重要抓手。”武汉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祝军介绍,今年,武汉市已有8家基层检察院挂牌入驻区级综治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310人次,接收控告申诉15件,处理各类线索信息33条,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案件当事人为化姓)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