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友】北青社区报顺义版” 快速关注
【老朋友】点击右上角按钮,将本文分享到您的朋友圈
“打工半月只赚到100多元,兼职大学生崩溃打人!”北青社区报记者昨日获悉,大学生李某来京务工,半个月“血汗钱”仅有100多元。冲动之下,他打伤了用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李某有自首情节、赔偿损失并获谅解,顺义检察机关对他作出不起诉处理,让他卸下心理包袱,整装出发。
大学生应聘兼职
需注意签约合同条款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李某大二即将结束,为了减轻家庭负担计划暑期来京打零工,并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寻找工作机会。李某很快便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招工信息联系到一家工作单位,双方迅速达成合意,并签订了劳务合同。
据悉,由于该工作对体力要求较高且时间特别长,7月中旬,李某主动要求解除合同。但此时用工单位拿出了之前签订的合同,按照其条款李某工作半个月仅能获得报酬人民币100余元。李某这才发现合同约定明显不合理、不平等。情绪失控之下,他拿起手边的物品砸向了用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并导致对方轻伤。
案件被移送至顺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人员经审理认为,从法律上,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李某案发时为大学在校生,平时表现较好,案发后有自首情节、赔偿损失并获谅解,同时本案被害人一方有严重过错,检察机关在暑假结束前及时对李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让李某能够卸下心理包袱,整装出发,迎接新生活。
重
要
提
醒
北青社区报融媒体上线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