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9月21日,ST中利(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股东王柏兴、子公司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新增一则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1.8亿元,执行法院为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ST中利存在多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2.5亿元。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9月,于2009年11月在A股上市,其法定代表人为王伟峰,注册资本约8.7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电线、电缆、光缆及附件、PVC电力电缆料、电源插头、电子接插件、电工机械设备等,由王柏兴、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