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长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存在“信贷管理严重失职;以贷款资金开立定期存单并质押发放贷款;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行高管职责;重组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共4项违法违规事实,被黔南监管分局罚款95万。
时任该联社主要负责人的龙再鸿因对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行高管职责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给予警告;时任该联社副主任的代志波因对该联社信贷管理严重失职、重组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该联社财务部副经理的程春因对该联社信贷管理严重失职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给予警告。
同时,该联社代化信用社的柏海平因对该联社以贷款资金开立定期存单并质押发放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予以警告;该联社小微中心的徐晨舒因对该联社信贷管理严重失职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予以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长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达2.66亿元人民币。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