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锡林郭勒盟中院在调解一起物业纠纷案件中,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协同调解优势,邀请政协委员和人民调解员全程参加案件调解,在各方的积极协调下,诉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握手言和。

锡林郭勒盟某幼儿园租赁了某开发企业的楼房,该开发企业与某物业公司达成物业服务协议,期间因物业费上涨,物业公司与作为租赁方的幼儿园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审作出给付物业费的判决后,幼儿园不服上诉至锡林郭勒盟中院。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主审法官邀请了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调解。

“调解前我们邀请政协委员一起来梳理这个案子的前因后果,政协委员从她的工作经历和专业角度给出了意见,我们共同拿出了一个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锡林郭勒盟中院的干警介绍道。
“据法院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双方当事人因为经历过诉讼程序,矛盾纠纷很深,所以调解过程肯定不会顺利。但是我们一定会尽全力化解他们的矛盾。”人民调解员说道。
“我俩的优势关键在于情绪疏导和心理咨询,在法院干警耐心为当事人释法答疑后,我俩先是耐心听他们诉说自己的想法,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增进对彼此的理解。”政协委员详细说明了如何在情、理、法相融的调解中逐步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
随后,通过采取“背对背”及“面对面”的方式,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和法院干警分别做当事人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和解,纠纷圆满解决。
来源:锡林郭勒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