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
抛掉的不仅是垃圾
还有出行安全
乃至城市形象
“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
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可还是有人“任性”一扔
9月13日7:47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鲁Q28***的黑色“奥迪”轿车在行驶至河东区解放东路路段时,驾驶员将一个抽完的烟头直接从车窗扔了出去,这一幕恰巧被后方车辆驾驶员拍下并举报。
接到举报后,河东交警大队立即联系了“奥迪”车车主,车主陈某恰巧就是当时的驾驶员,陈某在看到照片后承认了自己车窗抛物的事实。
9月18日,陈某到河东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大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陈某“车窗抛物”违法行为依法处罚100元,而陈某的这张罚单正是“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河东交警大队开出的首张罚单。
期间民警在对陈某依法处罚的同时还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希望他今后能摒弃交通陋习,争做一名文明交通参与者。
9月1日
临沂发布通告
在中心城区开展“车窗抛物”
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
罚款!公职人员,通报所在单位!
临沂中心城区集中整治!
各位驾乘朋友请注意
“车窗抛物”不可取
临沂交警已将打击“车窗抛物”
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
请收起您的“任性”
自觉告别“车窗抛物”
“琅琊新闻网视频号”上新啦
来源:临沂河东交警
编辑:小晚审核:徐帆终审:丁文成
投稿邮箱:lywymsjb@163.com
领导说了↘↘
1个=1个鸡腿!
1个工资就涨五毛钱!!
小琅这个月全靠你们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