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程瑶瑶
陈某某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哪知出狱后的他仍不知悔改,竟伙同他人多次盗窃小区电缆线……前不久,由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伙胡某某、张某等人也已被判刑。
9月19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2年11月的一天,胡某某邀约陈某某一起到小区盗窃电缆线,陈某某认为此“活儿”可以“挣钱”,当即表示同意。次日,陈某某来到胡某某家中,与胡某某、张某会合,三人一拍即合,当场商量好作案细节后便戴上帽子、口罩、手套等乔装打扮一番,绕路来到了沙洋县某社区。陈某某、胡某某负责踩点,寻找目标楼栋,并将作案工具包事先存放在楼栋内。一切准备就绪,三人便混入了社区人流中,一边观察周围情况一边等待作案时机。
晚上10时,社区广场舞散场,人渐稀疏,见时机成熟,陈某某一行便在夜色的掩护下进入目标楼栋开始行窃。三人分工明确,陈某某负责剪断一楼总电表箱到PVC管道下端的所有电线;胡某某则带上起子、电缆剪等工具上楼,撬开每层入户电门后,用起子卸下电闸壳,之后再将电缆线依次剪断;张某留在一楼负责放哨和抽线、卷线。天亮前,三人将盗得700余斤入户电缆线。返回途中,陈某某一行将电缆线卖给了一家废品回收店,获赃款1.2万余元。
“他们都是凌晨5、6点来卖电缆线,而且都戴着鸭舌帽和口罩,问他们哪来的线缆,他们说是搞水电安装的包工头,电缆线都是从外地工程上下来的……”废品店老板回忆道。
尝到甜头后的陈某某觉得来钱如此轻松,愈发胆大猖狂,很快他便故伎重施,2022年12月的一天,陈某某一行潜入沙洋县另一小区用同样的手法继续实施盗窃,共盗得该小区600余斤电缆线,获赃款1.4万余元。
今年3月,还沉浸在“赚快钱”喜悦里的陈某某被民警在家中当场抓获。承办检察官介绍,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共同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前不久,经沙洋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当地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不义之财不可取,取之无道,用之无度,最终害人害己。只要你越界,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承办检察官提醒。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