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立的年纪,整日开不同豪车,穿着奢华考究,朋友圈全是励志鸡汤,就是这样一个积极向上自主创业的“富二代”,在2020年6月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缓刑期间,他居然凭着之前的“经验”继续行骗。近日,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这起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祝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凭借着阳光帅气的外表、颇有内涵的谈吐、多金上进的人设,2018年3月至2022年10月,被告人祝某通过某在线交友软件陆续结识6名女性被害人,并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祝某伪造其手机银行内有6000余万元余额的照片,谎称其舅舅的工厂需要资金周转、其经营的二手车行需要经营往来、支付加工运费等,向各被害人借款,屡试不爽。近5年的时间里,被告人祝某共骗取6名被害人共计443.31万元,所骗钱款被其陆续用于偿还个人借款。
尖草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祝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同时,鉴于被告人祝某归案后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且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各类在线交友App不断兴起,在享受结交新朋友便利的同时,在线约会的潜藏风险也在一步步逼近。骗子往往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对自己进行优质包装,采用有吸引力的照片、学历、经济实力等创建虚假的“完美”约会对象,靠着一嘴甜言蜜语赢得信任后,编造财务困难或者悲情故事诈骗被害人钱款。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天上不会掉馅饼,网络交友更应提高反诈防骗意识,不要轻信他人,时刻守牢自己的钱袋子,必要时可拨打报警电话,绝不给诈骗分子一丝可乘之机。
本报记者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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