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5日晚,53岁的江西蜂鸟专送骑手嵇某东带电瓶回房间充电。次日凌晨,电瓶在充电状态下故障起火,造成嵇某东夫妇死亡。

近日,这起因夺命电瓶
引发的火灾有了最新进展:
“二房东”项某云因失火罪
被上海徐汇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事件回顾
嵇某东夫妇租住在上海石龙路33弄某号102室一间违规改建的出租房内。
2022年10月26日凌晨2时17分,53岁的嵇某东和54岁的妻子徐某枚熟睡中被爆炸声惊醒。
嵇某东夫妇惊醒后,发现烟雾很大,房门处的锂离子蓄电池(以下简称“电瓶”)火势猛烈。大火封住了夫妻俩逃生的唯一出口。
很快,爆炸声、呼救声惊醒了房间内其他租客,包括住在客厅的“二房东”项某云。

为救人,几名租客一起去踹嵇某东夫妇的房门,踹开后却发现大火早已封门,只听到房间里传来凄厉的呼救声。他们当即绕道阳台北侧,试图救人,同时报警。

当天凌晨2时18分,市应急联动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8辆消防车、48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凌晨2时24分,消防救援人员到场;2时33分扑灭火灾。
然而,就是这样一起仅仅“过火约15平方米”的小火,夺走了嵇某东夫妇的生命——两人因吸入高温烟气,不幸身亡。

事发后,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的火调人员在火灾现场发现了4组锂离子蓄电池(编号为1—4)和2组充电器,综合判断故障热失控电瓶为1号蓄电池:“外壳严重变形外张,充电口处存在线路残骸,内部电芯存在壳体炸裂痕迹。”

经调查,1号蓄电池并非电动自行车原装蓄电池。经了解,该蓄电池的原使用人为嵇某东,使用时间约3年。嵇某东在近一年内购入新车后,将原电动自行车转给妻子使用。

另据调查,2号蓄电池系嵇某东于2022年2月委托亲戚从一家淘宝店铺购入,规格为60V60Ah,违反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等于48V”的规定。目前,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发出协查函,对相关公司进一步调查取证。

在大量证据面前,该起火灾原因被认定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在充电状态下故障起火,引燃周边可燃物并扩大成灾。

据该小区一位居民透露,小区共有5处非机动车集中充电点位,设有充电接口228个(其中地下60个、地面168个),发生火灾的居民楼距最近的集中充电点位步行约3分钟。
“二房东”获刑
起火居民楼是一幢 2004年竣工的商品住宅,共7层,一梯两户。
2009年12月起,项某云租下这套95.68平方米、两室两厅毛坯房后,违规用木龙骨、石膏板分隔搭建,对外出租。火灾发生时,这套两室两厅的房子被租给了5户人家居住。

在这起小火亡人的悲剧中,“二房东”备受小区居民指责。不少居民认为,“二房东”擅自改变房屋空间用途后出租,且未尽安全义务,给整栋楼的居民都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这个‘二房东’从2009年就租下了这套房子,已经租了十几年。她租下来的时候是毛坯房,然后分隔转租给了好几户人家。”一位居民说。

2022年11月12日,“二房东”项某云因涉嫌失火罪被徐汇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年8月18日,徐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据徐汇区检察院指控,2009年12月起,项某云长期承租位于石龙路33弄某号102室的两室两厅房屋,为摊薄租用成本又将房屋分隔转租给多人。在此期间,项某云明知嵇某东经常将电动自行车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带回室内充电,极易引发火灾,没有进行有效劝阻,未严格履行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的义务。
2023年8月28日,徐汇区法院认定项某云违反禁止性规定,改变房屋空间用途后出租,且未尽安全义务,导致发生火灾并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综合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
来源:上海新闻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