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①:干警们带着国徽赶往当事人家开庭。
图②:法庭在农家小院开展巡回审判。
图③:原告在笔录上签字。
“现在开庭!”9月15日上午,法槌在河北省井陉县天长镇河东村一个农家小院敲响。
这是井陉县人民法院微水人民法庭在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中,能动司法+诉源治理,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把审判法庭设到八旬老人家院子里开展的一次别开生面的庭审活动。
本案是一桩亲子关系纠纷案。原告张某是位年已81岁的老人,拄着双拐行动不便,到庭参加诉讼困难。为了方便老人参加诉讼,减轻诉累,微水法庭决定到老人家中开庭审理此案。临时审判庭虽然简陋却不失庄严,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法庭调查,原、被告双方陈述……所有环节有序进行,井井有条。结合证据及庭审情况,法官宣布另行择日宣判。(李忠勇 贾润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