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长沙市岳麓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2年2月至2023年3月间,被告人龚某以饲养为目的,先后多次在长沙市望城区、高新区非法捕猎野生鸟类,其间还非法购买了画眉鸟。2023年3月9日,龚某在猎捕时被群众发现并报警,公安机关依法传唤龚某到案后,查扣画眉鸟9只、红嘴相思鸟2只、斑鸠4只、竹鸡1只,查扣的动物均送往了长沙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另查扣猎捕工具若干。经鉴定,龚某狩猎所使用的工具属于禁用工具,查获的画眉鸟、红嘴相思鸟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价值55000元;斑鸠、竹鸡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价值2200元;龚某造成损害需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为5720元。
本案系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龚某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龚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以被告人龚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另因龚某使用禁用工具,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龚某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5720元、专家鉴定评估费3000元,并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宣判后,龚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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