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1月13日讯 记者11月13日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该院制定印发了《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根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湖南省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全省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人民币45707元及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上述案件标的额超过人民币45707元但在182826元及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通知》明确,今后,标的限额将依据湖南省统计局每年发布的统计数据自动予以变更,新标准自统计数据发布的次月1日起适用。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李果 杨乐唯